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看执行法官如何化解“双重身份”案件
2025-02-18 20:13:5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7944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唐文君 范质惠)在法院的执行过程中,经常会出现“三角债”的情形,即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。近日,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面对一起“三角债”纠纷时,巧用“连环执行”+司法威慑的方法,促使两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。
据悉,易某与夏某借贷纠纷一案,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夏某应限期归还易某借款9000元及利息,调解生效后,夏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夏某及时履行义务,但夏某一直抗拒执行,并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还款,而是自己在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另一起案件中,被执行人伍某长期在外躲避债务,一万多的欠款一直不还给自己。
在充分了解两起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后,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方法策略,以找到被执行人伍某为突破口来执行两案。今年春节后,执行法官终于获悉被执行人伍某的下落线索,立即驱车前往,将被执行人伍某连同夏某强制拘传回法院。到院后,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伍某、夏某进行释法明理,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,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。两位被执行人一改最初“放之任之”的态度,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执行,履行还款义务。最终,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,被执行人伍某当天履行了全部欠款,该笔欠款正好抵扣被执行人夏某欠易某的债务。至此,该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毕。
今后,赫山区法院将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因案施策,灵活执行,以实际行动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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